案例详解 | 新政实施后,徐州职工医保待遇有哪些变化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1/1

徐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刘女士  

35岁,在职职工。

 

2022年在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总费用为2000元,按照调整前的待遇标准,去除150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剩余部分5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可报销250元。参保人总计自付1750元。

但她若是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就医,按照新政策待遇标准,去除70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剩余的13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上升为60%,因此医保可报销780元,参保人总计自付1220元,个人可以少负担530元。

 

徐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王先生  

68岁,退休职工。

 

2022年在我市某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总费用为2000元,按照调整前的待遇标准,去除150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剩余部分5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5%,可报销275元,参保人总计自付1725元。

但他若是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就医,按照新政策待遇标准,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减半执行,即350元。去除35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剩余的1650元,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上升为70%,因此医保可报销1155元,参保人总计自付845元,个人可以少负担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