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
餐饮服务承揽延时公告
为满足医院职工及住院患者餐饮服务需求,依据医疗机构行风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将医院餐饮服务对外承揽,现公告如下:
一、餐饮服务承揽内容:
1.提供体检人员早餐、职工及住院人员日常用餐、医院接待用餐;
2.在满足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可以对外依法经营餐饮。
二、承揽商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备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经营资质和本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4.具有履行承揽服务所必须的餐饮设备、管理人员、经营业绩和承揽服务能力,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
5.具备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其它说明:
1.医院只提供餐饮服务场所(房屋)及水、电、暖使用,不提供餐饮设备、炊具、燃气及相关配套用品。
2.凡符合承揽商基本条件且有承揽意向者,可以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向医院采购部咨询、报名。经审查符合餐饮服务承揽的,将通知领取谈判文件。
联系人及电话:许部长 13813491360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更正事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7日
现因实际情况,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21日17时。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