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课堂 你问我来答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篇(一)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3/15

0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1)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职工医保”)以外的、具有本统筹区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

(2)本统筹区内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学生,在就读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3)居住在本统筹区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

(4)本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统称“大学生”)。

注意: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02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费用是否可办理退费?

答: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1月31日截止。续保人员2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缴费的,自缴费到账次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1月31日之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自缴费到账当日起,需经2个月等待期方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已进入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停保、退保时,缴纳的参保费用不予退回。

03新生儿参保要注意什么?

答: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后,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12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设定2个月的待遇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