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课堂 你问我来答 || 门特/“两病”篇(一)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5/28

01城乡居民能申请慢性病吗?有什么待遇?

答:城乡医保仅糖尿病和高血压可申请门诊“两病”待遇。对“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和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一个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400元

“两病”参保患者的门诊用药待遇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02门特包括哪些病种?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1)城镇职工医保门特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

职工医保门特待遇一览表

②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

③两种以上(含两种)门特病种患者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④报销比例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所对应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支付。

⑤与门特治疗无关的其他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不得纳入门特保障范围,按照普通门诊统筹予以保障。

 2)城乡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

居民医保门特待遇一览表

②两种以上(含两种)门特病种患者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③报销比例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所对应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支付。④与门特治疗无关的其他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不得纳入门特保障范围,按照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或者普通门诊统筹予以保障。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徐州市各级《特困职工证》《困难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