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特、“两病”如何享受待遇?
A: 参保人员享受门特、“两病”待遇需要先评估,评估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就医购药补助。评估机构及就医机构范围具体如下:
(1)申请评估:到具有评估资格的定点医院直接评估。注:全市评估医院可评估的病种范围不同,详情可关注“徐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拨打各医院咨询电话、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查询。
(2)门特、居民“两病”可享受待遇的定点医药机构范围:
待遇类型 可享受待遇的定点医药机构范围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基层医疗机构 药店
门诊特定项目 是 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一级医院、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妇幼保健院(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 A级药店
居民“两病” 否 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一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妇幼保健院(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 否
2异地就医人员如何申请评估门特、“两病”待遇?
A: 一是委托代办人至窗口代为办理,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徐州医保”线上办理。
3门特在哪些药店买药可以享受待遇,报销比例多少?
A: 参保人员A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门特报销政策的费用可享受门特待遇。A级药店购药按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3职工医保的门慢还能申请吗?
A: 按照我市门诊共济的新政策,职工门慢取消了。职工门慢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合并,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7000元,已经超过我市门诊慢性病现有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