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待遇结算方面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NO.1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属于个人应负担的部分,首先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现金支付。
NO.2
异地就医待遇仅限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异地药店发生的费用不予累计、不予报销(仅限使用个人账户),特药除外。(异地特药如何报销详见下条)
NO.3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使用特药必须办理特药证,且按照特药使用要求,定期进行用药评估。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自费现金购买特药,符合特药报销政策的,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特药待遇予以手工零星报销。
如何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NO.1
关注“徐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医保大厅--医保服务大厅--线上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NO.2
手机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点击“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类型选择“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NO.3
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申请备案。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待遇是什么?
NO.1
门诊待遇如下:
在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产生的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在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不享受二次补助,不享受公务员补助,医疗救助在原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在备案地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药店刷卡结算时仅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NO.2
住院待遇如下:
·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每次1500元,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降低20个百分点。
· 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为每次1800元,一、二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降低20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45%。
此外,住院待遇不享受二次补助,不享受公务员补助,医疗救助在原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此备案类型有效期为12个月,回徐州可正常刷卡结算。
★注意: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自费回参保地报销人员,按照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标准享受待遇。经审核,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享受待遇。
异地就医还有哪些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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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承诺制备案:
适用人群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在职职工,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学生不得使用承诺制备案)。但无法及时提供异地居住类证明材料,可申请异地长居人员承诺制备案,以个人信用为担保签署个人承诺书即可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NO.2
多地备案:
适用人群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多个城市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需提供多地异地居住类材料证明可申请多地备案,不可使用承诺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