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课堂 你问我来答 || “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单病种篇(一)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6/20

01参保人员如何申请办理“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待遇,什么流程?

答:用药申请方式分两种情形:

徐州市就医人员

可直接线上办理,参保患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病史资料(出院记录、病理、影像学报告、基因检测报告等)到我市的国谈药定点医院或者药店提出用药申请。医院的医生和药店的药师协助、指导参保患者通过“高值药品管理系统”提出用药申请。申请信息经过责任医师审核、医保中心备案后即生效。整个审核、备案过程都是通过“高值药品管理系统”完成,不需要患者或者亲属跑腿。

异地就医人员

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病史资料(出院记录、病理、影像学报告、基因检测报告等)向就医地责任医生(仅限江苏省互认的责任医师)或者徐州市责任医生提出用药申请。经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凭责任医师签署意见的《江苏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使用申请表》、参保患者一寸证件照和有效身份证件(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病史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即可。温馨提醒:通过用药申请备案的参保患者,要在选定的国谈药定点医院、国谈药定点药店购药才能享受待遇。

02使用“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不能正常报销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不能正常报销常见主要原因:一是使用药品前,未按照要求办理用药申请备案;二是用药申请备案已经超出待遇有效期;三是购药医院或者药店不是选定的国谈药定点医院或者药店;四是患者参保状态异常,例如欠费等;五是患者用药量超出年度最高报销剂量,或者药品费用超出病种的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

03“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申请通过备案后,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答:参保人员用药申请通过责任医师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职工70%、居民60%,个人自付部分继续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其中血友病用药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职工75%、居民70%,个人自付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